漯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(二次)-公开招标公告
- 2026-05-11
项目名称: 漯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(二次)-公开招标公告
招标公司: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
采购标的物: 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
项目地区:河南 漯河
公告内容文档
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
项目概况
漯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 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 (北京时间)前递交投标文件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编号:漯采公开采购-2026-17
2、项目名称:漯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
3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4、预算金额:1,600,000.00元
最高限价:1200000元
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(元) 包最高限价(元)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(元)
1 Z20260014301 漯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(二次) 1600000 1200000 是 1600000
5、采购需求(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、数量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)
漯河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(二次)(具体要求详见采购)。
6、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底
7、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
8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:否
9、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:是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: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:
根据财政部司法部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4〕68 号)规定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,监狱企业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;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7〕141 号)规定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,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,故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,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加盖供应商公章,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 (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 )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,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》 加盖供应商公章。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
3.1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;
3.2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(注: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,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,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,供应商在中标后,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、代理机构核验,经核验无误后,由采购人、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)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声明函)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(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)和 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()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,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、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)。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
1.时间:2026年05月11日 至 2026年05月15日,每天上午00:00至12:00,下午12:00至23:59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)
2.地点: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
3.方式:有意参加投标者在“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”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,持CA登录“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”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(如有)等,方可参加投标。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,投标无效;
4.售价:0元
四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
1.时间: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(北京时间)
2.地点: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“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”,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,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。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将拒收;
五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1.时间: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(北京时间)
2.地点: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。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
本次招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 《漯河市政府采购网》、 《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》上发布,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1.本项目采用“远程不见面”开标方式,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(/bidweb/),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,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,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,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。
2.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、资质、业绩、获奖、人员、财务、社保、纳税、证书等内容,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。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,不作为评标依据。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、更新。
3.“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”及“远程不见面开标”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“下载中心”专区的相关说明。
4.本次招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漯河市政府采购网》、《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》上同时发布,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5.代理费用的收取
(1)收取方式:由中标单位支付,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,不接受现金结算。
(2)收取标准:参照漯财购〔2018〕16号文件、豫招协[2023]002号文件。
(3)收取金额:19000元
八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
1. 采购人信息
名称:漯河市生态环境局
地址: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99号
联系人:郭先生
联系方式:查看完整信息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
名称: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701号
联系人:刘先生
联系方式:查看完整信息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刘先生
联系方式:查看完整信息